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宁波市荣誉市民在本市兴办产业;鼓励和支持宁波市荣誉市民以本人、其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名义在本市投资;鼓励和支持宁波市荣誉市民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公益活动。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