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城市绿地需要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木及绿化设施所有权等权属和其他法定事项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