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城市绿地需要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木及绿化设施所有权等权属和其他法定事项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