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禁止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