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三节 建设用地第六十五条已废止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