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应当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主要包括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内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还应当包括污染类型、污染来源以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