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五十四条有效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