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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三章 活动规范

第三十二条

有效

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未登记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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