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第二节 运输凭证第一百一十六条已修改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未经填具航空货运单而载运货物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未经填具航空货运单而载运货物的,或者航空货运单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一百一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