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八章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第一百零一条已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危险品品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一百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