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四章 技术鉴定第二十七条有效医学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人员,应当回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