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 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