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第十六条有效医师发现或者怀疑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育龄夫妻,应当提出医学意见。育龄夫妻应当根据医师的医学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