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条

已修改

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

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