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章 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六十条已废止获准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应当详细记录倾倒的情况,并在倾倒后向批准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倾倒废弃物的船舶必须向驶出港的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