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章 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在岸滩弃置、堆放和处理尾矿、矿渣、煤灰渣、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