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三十七条已修改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