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