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