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条已修改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