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章 仲裁程序/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