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