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协议第十八条已修改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