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协议第十七条已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