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二章 核设施安全第十八条有效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辐射照射,确保有关人员免受超过国家规定剂量限值的辐射照射,确保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和尽可能低的水平。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