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章 管辖第二十四条有效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