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章 管辖第十九条有效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