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第七十五条已废止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