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家情报工作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分工负责与协作配合相结合的原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