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章 自然人/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十六条已废止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