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五章 财产与监管第十七条有效红十字会财产的主要来源:(一)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拨款;(五)其他合法收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