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公众在使用公共文化设施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物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