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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有效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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