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已废止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