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