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第六十六条已废止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