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章 电影创作、摄制第十九条有效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需要变更内容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报送审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