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