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三章 交通工程设施第二十四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生产和其他活动,不得影响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危及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安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