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章 防洪区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洪规划对防洪区内的土地利用实行分区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