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章 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第六十二条有效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执法证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