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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章 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有效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执法证件。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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