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二条有效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