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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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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估程序
第三十条
有效
委托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解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
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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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