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