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