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