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