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 受教育者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