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