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二十四条有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