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有效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

第九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四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