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第十二条有效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