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章 种子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已修改种子生产经营者可自愿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种子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可以在包装上使用认证标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